你好,申请廉价商品房每个地方条件不一样,我家在西安是这样的1、 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户口。
2、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2598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382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165元/人.月)
3、 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或办公用房的,不得申请。
6、 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8、 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品房申请条件:
1、民政救济对象。
2、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
3、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岛内城镇常住户口,户口入厦时间必须满5年以上。上山下乡返城知青、军队复员转业人员,以及原籍厦门的刑满释放人员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4、两人及以上户申请人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单人户申请人男30周岁以上,女28周岁以上。
注:廉租房申请条件根据不同城市在政策上有一定的差异,因此在申请廉租房时,请参考当地政府出台的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限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申请程序:
家庭的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家庭核准证或城市居民低保证以及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等资料。
街道办事处在 3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再由区、县民政部门在15 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之后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审并签署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1.申请人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其中,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下同)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上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家庭人口为2人的,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单人申请的,本人上年收入低于6.75万元。
3.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
4.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的应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