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买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 户口本(夫妻双方)
3)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 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单位出示)
5) 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出示)
6) 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 申请人的贷款银行活期存折
8)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
卖方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人口)
2) 户口本(夫妻双方)
3) 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单身证明)
4) 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固定格式)
5) 房屋产权证
6) 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回迁房须提供原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批准文件
1、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如果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未婚,可单独前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贷款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
2、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贷款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贷款合同);
3、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上述资料及《贷款承诺书》、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储蓄存折和储蓄卡、保险单、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买房者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前来签订合同,需授权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