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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怎么计算?

提问者:EatDrinkWorld2024-05-13

住房公积金从存入之日起,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每年度按月交存的住房公积金,存入当年按银行1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算(不足1年按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后每年度均按银行1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1年一结息,本息逐年结转。但在租金提至成本租金以前,承租单元式公房(不含两户以上家庭合租一套单元式公房)的承租人及其配偶,其住房公积金按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最美遇见微风 62024-05-22

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按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
  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比如,一职工自2009年9月开始缴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200元,加上单位的2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400元,至2010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4000元,这
  4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36%计息:
  当年的利息:4000*(0.36/100/12*10个月)=12元
  当年的本息:4000+12=4012元
  2010年7月——2011年6月,该职工连续交纳的12个月,月交额还是200元,交上单位的200元,每月仍为400元,2011年6月30日公积金结息时,帐户内的余额为:上年4012元,当年4800元,结算方式:
  1、上年的4012元按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2.85%)计息:
  4012*(2.85%/12*3)=28.59元(利息),本息和为:4012+28.59=4040.59元;
  2、当年的4800元按活期存款利率(0.5%)计息:
  4800*0.5%=24元(利息),本息和为4800+24=4824元。
  至2011年6月30日,该职工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为:4040.59+4824=8864.59元。
  这8864.59元在2012年6月30日按三个月的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缴交的公积金,到2012年6月30日时按当时公布的活期利率结息。

艾米Amysweety 102024-05-11

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制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即年利率0.72%,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人民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即年利率1.71%。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
一)定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为上年度结转数即7月1日结转金额(含利息),乘以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1.71%,即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32480.14×1.71%=555.41元
(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活期部分采用“累计日积数法”计算利息,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即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首先用(结息日期-记息日期)*进账数额,求出每笔进账对应的积数,然后对记息期间的所有进账求总(即累计日积数),最后乘以活期日利率,即得到活期部分应得利息
活期部分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

sw634365102 10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