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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说下婚后财产如何界定?

提问者:政哥哥哥哥哥哥2024-06-18

一、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二、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
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四、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
效。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桑塔卢西亚 122024-05-30

1.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财产公证的方式;另外一种是夫妻之间有约定,可以进行书面约定,书面约定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的。
2.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建议结婚前对于大额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等进行公证。建议注意保留自己的婚前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的书面证明;购置重大物品的发票、受赠财物时的书面赠予合同等。
3.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尘封1205 172024-05-30

(一)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二)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在此需要注意:
  1、新婚姻法颁布实施后,原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第6条已不再适用,即“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条规定了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情况,但新婚姻法的精神却是主张婚前个人财产就是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再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2、从财务角度说,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负数反映,应当计算时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或者分项计算再作分割。
  (三)例外情况:如果曾经有书面夫妻财产约定:哪些财产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财产算作是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家庭共同财产,分别归谁所有。那么《婚姻法》尊重约定优先,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协议内容为准。

金凯瑞砖家 46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