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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说下没户口怎么办结婚证?

提问者:我们的季节e2024-05-21

没有结婚证上户口有以下几种处理办法:
  1、先领了结婚证再替孩子上户口。
  如果已达到法定年龄,可去民政局领结婚证,再去派出所替孩子上户口。
  如果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可等到了法定年龄之后再领结婚证替孩子上户口。
  2、先去居委会开证明,然后去派出所登记,在他们认可的医院做亲子鉴定,证明亲子关系,最后缴纳非婚生子的社会抚养费,可以随父亲或母亲上户口。

蔷薇朵朵7 312024-05-20

你好,据我的个人了解;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因此,不能出示户口簿是无法办理婚姻登记的。            
既然你的户口在以前上班的城市,没有户口本也就意味着你属于集体户口,但即使是集体户口也有属于自己所有的户口单页,是可以申请借用的(办完结婚登记再还回去);也可以设法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为你出具身份证明,同样可以作为婚姻登记的有效证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kiki朱朱小猴子 142024-05-11

当事人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可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户口簿可作参考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当事人结婚证遗失,可凭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而不再补领结婚证今后少数民族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时提供的照片式样不再要求免冠
民政部昨日正式对外公布《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放宽了办理婚姻登记对身份证件的要求,并首次明确非中国内地居民可以在我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关于结婚证件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意见》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但有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件,现役军人也不能提交身份证。因此,当申请结婚、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时,登记机关也应为之办理婚姻登记。
新规定“放宽”了对户口簿的要求。《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吴珊珊珊 45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