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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说说什么算婚后共同财产?

提问者:星愿乐活2024-05-04

首先,在我们国家,“往往是男的分一半给女的,而不是女的分给男的一半”仅仅是因为往往男的挣得比较多,俩人平分的话自然看起来是男的分给女的。相反,如果一个家庭女的挣得多,自然就是女的分给男的了。  对于这个原因,我个人的理解:夫妻共同财产制伦理上的原因是男女平等,法律上的原因是共同共有制度。  男女平等:夫妻共同财产制是对于家庭劳动价值的认可。在一个男权社会,男人在外面挣钱(挣得比较多),女人在家里持家(或者说做家务比较多)。对于男人在社会上的能力,有金钱的认可;而对于女人对于家庭的贡献呢?没有金钱的认可,那么如何体现对于她的补偿?在婚姻存续期间,她可以花家庭共同财产,离婚后自然就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了。  共同共有制度:共同共有在法律上是一种非常紧密的关系,可以说是风雨同舟荣辱与共,除家庭以外,其他人也可以成立共同共有,他们结成一个紧密的共同体,一起发展。相比之下,家庭当然是一个更加亲密的共同体,所以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为了保护婚姻这个共同体,也保护婚姻中的男人和女人。  当然了,并不是结了婚所有的财产都变成两个人所有了,比如婚前取得的个人财产,别人特别送给你的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潘潘大小J 292024-05-18

你好!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

凉风正正 222024-05-23

1、婚后一方或双方父母买房给子女的处理办法。参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出资买房,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以平分为原则。

阿圆凸凸凸 47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