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建设局:由 质监员监督的 工程,现已完成下表所列内容,由于 原因尚未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故特向贵局申请组织交工验收,望批准。 1已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2监理(建设)单位已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核查,基本齐全,并已于七个工作日前送质监站检查3施工单位的房屋工程交工验收报告4质监人员提出整改问题已落实,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签字确认 申请单位建设(监理)单位 (公章)年 月 日施工单位 (公章)年 月 日申请递送人 质监员意 见 年 月 日 站 长意 见 年 月 日 建设局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报验单
表号:SDL-A-32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项目监理部:
我方已按合同要求完成 工程,经公司三级自检验收合格,请予以初步竣工验收。
附件:1.自检报告
2.竣工资料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
项目监理部复查意见: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承包单位填报,建设管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各存一份、承包单位存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