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新办单位的印花税是按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5来收取的 如果你们单位以后又追加注册资金 还要按照差额补交 这个是一次性的 但是对于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等(凡是相关条例内所列举的凭证)都要按照相应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资金账簿好像都是5快钱
1、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
3、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按运输费用0.5‰贴花。
4、借款合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5‰贴花。
5、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所载金额0.5‰贴花。
6、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
适用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五档:0.5‰ 、0.3‰ 、 0.05‰ 、1‰ 、2‰ 。适用于各类合同以及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木”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