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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保障法是什么?

提问者:青木震雷2024-05-26

第×条  【立法目的】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房屋居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第×条  【适应范围】本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镇和农村,适用基本住房保障和商品房住房保障。  
第×条  【基本原则】国家住房保障坚持城乡兼顾和多层次保障原则。  
第二章  基本住房  
第×条  【居者有其房含义】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一处住房。国家保障任何公民有房屋居住。  
第×条  【居者有其房的内容】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和无房居住的“低保户”,其所在的农村经济组织要保障其有房屋居住。  
国家保障城镇居民每户拥有一处住房,这一处住房可以是公房,也可以是自己购买的私房,其住房面积不得低于或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神级的男子 142024-05-18

法国政府这种对事关百姓民生的住房问题的负责态度令人赞叹。作为发展中国家,也许我们的政府财力和财富积累,不能与法国相比,但法国在住房问题上的思路和策略,却对解决我国当前日益突出的住房难问题,推进我国的住房保障立法,具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首先,要学习法国以诉讼来保障公民居住权的立法手段。法国政府赋予住房权可抗辩性,就意味着无房者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住房权,这种极强的可操作性的立法能确保百姓人人有房住。据法新社报道,原先在法国只有受教育权和保护健康权是可抗辩的,可见法国政府对住房问题之重视。与此相反,居住权在我国还是一个比较陌生的概念,我国目前还没有哪一部法律明确赋予公民居住权,更不要说可抗辩居住权。
其次,要学习法国政府解决百姓住房问题的责任担当。在现代社会,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条件,是政府的基本职责,而住房正是公民基本生存范畴。法国政府敢于表态“无房住上法院告我”,这种勇气和敢于承担的魄力,应该让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感到羞愧。面对迅速高涨、远超百姓承受能力的房价,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然而,房价在一片调控声中“逆势而上”,这与部分地方政府没有切实担起百姓住房的责任,消极执行中央政策有关。2010年深圳市土地出让计划收入239.04亿元,其中将安排6.94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到土地出让金总额的3%,这足以说明地方政府在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消极态度。
因此,我们有必要在住房保障立法中明确规定,房价得不到有效控制、百姓无房住,当地政府要担责,特别是一把手要担责,要引咎辞职,甚至要被告上法庭。如此,百姓的住房难问题才有可能得到解决。

杨杨d妈咪 17202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