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先办理登报声明作废,声明刊登3个月后,凭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刊登声明的报纸到房管部门填写申请表,经过审批后就可以补办新证。
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遗失或灭失,房地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XX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房地产登记册查阅证明(原件);
(四)地籍图(原件二份);
(五)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地产登记册,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册记载的房地产权利人的,书面通知申请人领取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补发的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自补发之日起,原房地产权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作废。
产权人因灭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房地产权证书,由登记机构向申请人按产权证工本费每本25元收取。
望采纳,谢谢!
办理产权证丢失补办的流程如下: 先到房管局拿一个产权证遗失申请表 填写表后带上表到报社登报 等报纸出来后把报纸给房管局 然后会在房管局的大厅公示,一般公示期是一个月 一个月后到房管局办证大厅直接补办就可以了 费用80元。价格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请以实物为准!
1.由产权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去房产档案部门调档。2.填写遗失补办申请表。3.凭调档资料去当地报社刊登遗失公告。4.一周至两周后,产权人携带调档资料、报刊小样、有效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申请补办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