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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困房申请报告如何写?

提问者:童鞋哈哈2024-06-12

一、廉租住房申租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个取得本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以上(含);
  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及以下(含私房和承租公、私住房);
  3、已领取区总工会核发的《余杭区职工家庭特困居住证》或已领取由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余杭区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领取证》的特困居民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中,夫妻双方年龄均在50周岁(含)以上的烈属、残疾等有特殊困难的家庭优先照顾。
  二、经济解困房申购条件
  除符合余政发[2003]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外,低收人家庭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区范围内当地城镇实际居住的一对夫妻为一个申购家庭(含单亲)。
  2、家庭持有总工会核发的《余杭区职工家庭特困居住证》或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余杭区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金领取证》。
  3、住房条件属以下情况之一的:
  (1)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8平方米(含)以下(含私房和承租公房);
  (2)属拆迁安置的,本区无其他住房(含私房)且所得货币安置款不足以购买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  (指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价计算)。
  三、办理登记地点
  凡户口所在地为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运河镇、乔司镇、崇贤镇的符合廉租住房申租、经济解困房申购条件的居民,去房改办办事大厅领取并填报《杭州市余杭区廉租住房配租申请表》或《杭州市余杭区居民低收人家庭购买经济解困房申请表》。其他地区的居民在户口所在地镇乡政府民政办领取并填报上述表式。
  四、廉租住房、经济解困房安排
  根据属地安排的原则,在临平、余杭、塘栖、瓶窑、径山、中泰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区块内安排一定量的廉租住房和经济解困房。廉租住房和经济解困房分配采取轮候制度。

无人边框 282024-06-18

申请、认定
1.(1)属单位职工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市区居民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解困房申请表》,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一方无单位的由社区、街道)负责核实住房、收入及是否实行住房补贴等情况,并分别在各自单位(社区)公示15天,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在7天内将材料汇总报市房改办;
(2)属无单位居民的,向户口所属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如属拆迁范围无单位居民的,向拆迁地所属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市区居民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解困房申请表》,由区房管局负责核实住房情况,所属社区和街道负责核实收入情况,并在社区公示15天,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区房管局在7天内将材料汇总报市房改办;
2.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校验原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含盖有杭州市公安局专用章并有房屋地址的首页),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住房的产权证明或其他住房(承租公房、私房等)租赁产权证明复印件,如属集体户口无房的,由单位出具无房证明;
(4)属单位职工的,提供单位未实行住房货币补贴的证明;
(5)属拆迁货币安置的职工、居民,提供浙江省建设厅监制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货币补偿协议)》。
3.市房改办审核批准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杭州市市区居民低收入家庭定向经济解困房准购证》(以下简称《解困房准购证》),有单位的由单位、无单位的由区房管局统一将《解困房准购证》领取后送交给申请户。
4.本细则实施前已取得《杭州市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且符合第二条规定的家庭,须按上述程序由单位或区房管局(社区、街道)核实收入、住房等情况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房改办换发《解困房准购证》。
5.市房改办定期将发证清单抄送市建委、市财政局。

岁月静好-静静 222024-06-23

属单位职工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市区居民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解困房申请表》,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一方无单位的由社区、街道)负责核实住房、收入及是否实行住房补贴等情况,并分别在各自单位(社区)公示15天,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在7天内将材料汇总报市房改办;

糯米团子05 14202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