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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清楚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规范是怎样的?

提问者:胃食眉眉2024-05-20

Andy421
2015-11-25  11:00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如下:
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1.1的规定。
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
3  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0倍。
4  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5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5.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5.3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4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  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熊猫大王 442024-05-17

高层建筑防排烟设计规范如下:
1、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同时停止该防烟分区的空气调节系统。
2  、但由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动控制排烟风机的启动。
3、 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设置的280°C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机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阿富汗小海参 47202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