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电气工程安装有什么规范?

提问者:bonbean棒冰2024-06-15

1)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体管道、势力管道敷设在同一管沟内。
2)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过管道外壁敷设。
3)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炮灰物的闷顶内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等防火保护措施;敷设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时,宜采取穿金属管、采用封闭式金属线槽或难燃材料的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
4)开关、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炎保护措施。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不小于100W的白炽灯光的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棉等不燃材料作隔势保护。超过60W的白炽灯、卤钨灯、金属卤灯光源、荧光高压汞灯(包手电感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

定州人民 432024-06-08

您好,1  总则      1.0.1为保证电气装置配线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安全运行,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中1KV及以下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咩~咩~羊 412024-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