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1.0.1 为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降低犯罪率和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及与道路相连的特殊场所的照明设计,不适用于隧道照明的设计。
1.0.3 道路照明的设计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 1.0.4 道路照明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城市照明管理体制改革与当前城市道路照明设计现状、技术发展趋势; 2.《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主要技术内容: --规范的基本规定、设计原则、照明灯具、光源及其电器附件的选择 --照明评价指标:照度或亮度,颜色,均匀度、对比度和立体感,眩光的限制 --照明设计: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景观元素、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广告与标识 --照明节能:照明节能措施、照明功率密度值(LPD) --光污染的限制 --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照明供配电、照明控制、安全防护与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