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施工要求,不同的企业级别按要求承担不同的城市照明施工。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的照明工程(含变电站、配电室)。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10KV及以下的各类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380V及以下的城市广场、道路、公路、建筑物外立面、公共绿地等照明工程。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1)10KV以上变电站、配电室(含电缆及线路)安装工程3座;
(2)容量160KVA以上的变压器安装工程;
(3)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照明工程;
(4)具有2路以上电源且可自投自复的照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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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01 为适应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的发展,保证路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照明设施安全、经济的运行,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及10kv以下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装\\架空线路及低压电缆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城市道路照明所采用的器材、运输及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