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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提问者:雨诺喜乐2024-05-31

一、销售、准入原则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三亚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  (2  人及以上  )  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48  平方米  (  含  48  平方米  )  ;  (四)属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  。  二、申请家庭工资总收入的核定  申请家庭上年度工资总收入状况,以单位或社区、街道核定盖章为准。  (一)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二)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无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区、街道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社区、街道盖章。  三、现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  申请家庭

我的大BABY 482024-05-26

你好,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主要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三亚市市区非农业户籍三年以上,且均在本市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未婚或离异不带子女的人士可以单独进行申报,但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上。
离婚人士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间应满三年且不在一起共同生活者。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
违反计划生育的家庭应当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完毕后,方可依照前款规定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父母、未婚子女等。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喝茶的樱桃 462024-05-13

国家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可爱小伶伶 422024-05-20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具有三亚市城镇非农业户口;  (二)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含16㎡);(三)申请人家庭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520元;  (四)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单位集资房、经济适用房);(五)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包括:(1)配偶;(2)父母;(3)未成年子女;(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申报人未结过婚,且年龄达到38岁以上的,可以单独作为家庭户申报

尚家宜商贸 6202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