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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桂林保障房如何申请?

提问者:kiki朱朱小猴子2024-05-11

桂林保障房申请条件如下:  
1、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若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服兵役等原因迁移出本市的,该成员视同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线,低收入标准线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统计部门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初步确定为6.3万元/家庭年收入);              
3、家庭成员在本市不拥有任何形式的土地和住房;              
4、家庭财产价值总额(含金融资产、经营性资产及其它所有可以转化为现金的资产)在提出申请前不超过规定的限额,该限额由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统计部门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              
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6、我市接收安置的军休干部、重点引进的高级人才等人员,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不受规定的收入、资产等条件限制,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李李路路 132024-04-20

1、配租对象: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暂不对外地人开放公租房申请条件。
2、如何申请: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三房轮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3、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4、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魔羯女悠悠 412024-05-01

首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其家庭成员要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
其次,家庭成员之间要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第三,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
第四,已领取由民政部门审核发放的《桂林市城市低保救助证》,或经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可由户主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辖区房产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目前桂林市廉租住房保障主要实行两种方式:一种是由政府向申请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的货币补贴式;另一种是由政府向申请人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实物配租式。申请人在通过审核后,市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将按住房困难程度、登记先后次序轮候实物配租或租赁住房补贴。

杰爱小吃 36202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