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1年以上;
(二)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应当年满28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
75周岁以上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子女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无子女的,可单独申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颁发《资格证》:
(一)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
(二)已参加福利分房或享受房改政策购房,且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的;
(三)私有房屋转让后不满2年的;
(四)离婚不满1年的;
(五)其他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
淄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1年以上;
淄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淄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家庭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应当年满28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
75周岁以上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子女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无子女的,可单独申请。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现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低于2300元人民币;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