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重庆公租房装修标准哪位了解?

提问者:一点流殇2024-05-16

标准
Ⅰ类标准: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30%;
Ⅱ类标准:具有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60%(含)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50%;
Ⅲ类标准:其他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员的租金标准为同地段、同标准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70%。

一人食24 452024-05-30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

江河装饰 36202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