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萧山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提问者:食客小冬2024-06-13

你好,萧山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萧山区的户口不能申请杭州主城区的经济适用房,杭州主城区的户口也不能申请萧山区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区内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区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审核时区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以一对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属同一户籍内的直系血亲可作为申请家庭成员。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的以后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不忘初心258 42024-06-08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ALONI爱洛尼家居 292024-06-18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夜很*^*安静 192024-06-12

2011年的要求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区内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2010年人均年收入低于25850.4元(含)(该标准为区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汽车,且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复核当年1月1日(含)后办理过户的仍视同有车。

凯凯妞妞 14202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