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生活;
(二)已婚家庭或年满30周岁以上单身人员;
(三)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之和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的8倍。
取得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居民户口一年以上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工作或实际居住生活 已婚家庭或年满30以上单身人员 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的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年均收入低于市内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且家庭财产之和低于市内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收入标准的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