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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MyronKiven2024-05-29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备注:
  (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sweetdream8 182024-05-28

山东日照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山东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三)申请家庭    (2    人及以上    )    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含48平方米)    ;
(四)属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    。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

丁锋8934 252024-05-28

你好!山东日照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为: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单身人均月收入1818元/人;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1667元/人;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1515元/人]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楠木青城…… 432024-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