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五个条件:、 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 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 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五、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如有下列六种情况之一者,其保障资格将被取消,承租的廉租住房将被收回.这六种情况具体为: 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住房标准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嗨!厦门还未开放廉租房给外来打工者!廉租房只提供当地户口居民,要按照街道居委会安排申请落实,确实住房困难户才有可能!
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7万元;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廉租房(租金补助)的申请条件为:民政救济对象;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以下;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岛内城镇常住户口,户口入厦时间必须满5年以上;两人及以上户申请人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单人户申请人男30周岁以上,女28周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