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上海经济适用房价格单价在5300元/平方米-8100元/平方米之间。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单身人士,可以申请购买或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二)年龄符合规定标准;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五)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六)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隔半年,再次放宽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房)的申请准入标准:由人均月收入2900元以下、人均财产9万元以下,调至人均收入3300元以下、人均财产12万元以下,上海市房管局副局 长庞元在近期举行的市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这一消息。庞元表示,再次放宽经适房准入标准后,三口之家月可支配收入限额已接近一万元。 准入:月均3300元即可申请 庞元在回答本报记者关于“今后是否还会继续就准入标准作动态调整”的提问时透露,此次再次放宽准入,户籍年限、住房困难面积标准、五年内未出售和赠与住房的限制条件、单身人士年龄标准等不作调整,主要放宽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39600元(相当于月均3300元)、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2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 收入和财产标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4356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3.2万元。本市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经适房的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今后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政府的保障能力、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房源供应等条件和因素,继续合理放宽经适房的准入标准。 定价:浮动幅度不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