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经济适用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申请购房家庭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属中低收入水平;
3、未参加房改或房改面积未达到应享受标准的80%的;
4、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被拆迁居民家庭和组织实施危旧房改造项目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每个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限购一套经济适用房。未婚的应年满25周岁。
但是目前每个城市的经济适用房都是供不应求。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
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
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
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
实用效果。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
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
息、税金、1%一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
成本价由 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
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
提价销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下面以杭州为例详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其它地方具体申请条件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希望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