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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123丶路亽曱2024-05-03

条件: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少1名成员取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二)家庭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的居住标准。

冒冒爱雨雨 152024-05-16

一般是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市区居民户口,且至少1名成员取得本市市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  
(二)家庭年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本市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的居住标准。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及其它证明文件向市经济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市经济房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核实无误的,开据购房证明;  
(三)购房人持购房证明到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选购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以及烈军属、残疾人、劳动模范。
除第二款优先对象以外,申请人数较多时,应当按照公开摇号等办法确定购买人。

媛姐姐丶 72024-05-08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您要是想申请经济适用房,先根据以上条件来衡量一下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yvonnejiang8 5202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