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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新雨初晴水星2024-05-21

第一方面:居住及户口年限  (1)必须在上海市实际居住;  (2)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  (3)在申请区城镇户口连续满5年。  有下列情况的,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一是出生即报入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7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原户口在申请家庭户籍内,申请时尚未迁回的未婚现役军人、海员、野外筑路、勘探等人员,或者申请时已迁回的退役军人、海员、野外筑路、勘探等人员,不受户口年限限制。  二是出生即报入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7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以及不得单独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成年单身子女,不受上述第(3)项条件的限制。  三是夫妻原户口不在一处,且双方均符合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年限和申请区户口年限条件,一方将户口迁到另一方的,迁移的一方不受上述第(3)项条件的限制。  四是申请人已将本市住房出售或者经拆迁补偿安置,但户口没有迁出原来的住房,如果申请家庭在本市有其他住房,并按规定将户口迁入的,在迁入地提出申请时,不受上述第(3)项条件的限制。  五是按照本市**户籍管理部门规定的户口投靠政策,取得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在申请区的城镇户口年限需要连续满2年。  第二方面:住房面积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  第三方面:收入和财产  (1)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348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38280元。  (2)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9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9.9万元。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年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税金和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得出的金额。  “家庭人均财产”是指申请家庭拥有的全部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含牌照)、房屋、债权和商业保险等财产,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得出的金额。  第四方面:住房交易行为的限制  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住房,也没有将住房赠与申请家庭成员以外的人。

foxbaby168 382024-05-16

一、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望采纳

丘比特來來 312024-05-28

符合三个条件可申购
 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3、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
 
 在同等条件下,要按照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状况、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确认购房对象和购房面积。
 希望回答能帮到你

于丽波55 24202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