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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青岛开发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提问者:以哩哇啦2024-05-22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备注:
  (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庭核定,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家庭;单身人员指未婚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心无车马喧 122024-05-26

青岛开发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一定年限内未曾转让过自有形式的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本市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小白胖了 162024-05-18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  
(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92号)规定,两年内适当放宽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主体的限制;  
(1)凡具有城阳区、崂山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居民,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中,符合条件进市区落户条件的人员,可迁入市区户口。  
(2)允许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居民购买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  
(3)凡落户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和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年限条件限制,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

一心不二 36202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