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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经济适用房楼盘申请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大漠金鹰2024-05-09

经济适用住房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审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且户籍在本区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二年度人均可支配牧入80%以下”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以下
标准由市房管部门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

耶阿吃吃吃 32024-05-15

1.首先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好吃呢公园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其次,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最后,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属于无房家庭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值得注意的是武汉经济适用房优先出售给符合以上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被拆迁户以及残疾人、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家庭。

casa1363007 462024-05-16

1,在武汉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资格申请、公示、核准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武汉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审批工作流程:  
(1)申请人向其所在户籍(居住)的区房产局提出申请;(2)区房产局在申请人所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对其资格进行初审;(3)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由区房产局在其所在户籍(居住)所在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4)公示后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4,交办科室:各区房产局房改科。

小二2004 44202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