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类,分为高级室内建筑师、室内建筑师和助理室内建筑师三个级别;
第二,住宅室内设计类,分为高级室内设计师、室内设计师和助理室内设计师三个级别。
凡经考核认证合格的设计人员,均由中国室内设计师协会发给统一的《全国室内建筑师(室内设计师)技术岗位证书》,该证书在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内和建筑装饰市场上通用有效。
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师分为二个级别,其名称为:高级住宅室内设计师和住宅室内设计师。
一.高级住宅室内设计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学历及从业时间:
⑴参加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8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5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⑷大学研究生或双学士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1年以上。
2.从业能力及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⑴主持、参与或独立完成10项高档住宅室内装饰设计;
⑵独立完成30项以上的住宅室内装饰设计;
⑶所设计的作品和完成的工程获得过有关部门、组织的奖励。
3.专业理论及著述:
⑴掌握建筑装饰和住宅室内装饰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⑵了解国内、外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
⑶掌握建筑装饰和住宅室内装饰设计的标准、规范,了解有关政策、法规;
⑷独立或合作撰写或编写出版过专业著作;
⑸在杂志或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
二.住宅室内设计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学历及从业时间:
⑴参加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5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3年以上;
⑶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设计工作。
2.从业能力及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⑴主持、参与或独立完成5项高档住宅装饰设计;
⑵独立完成20项住宅室内装饰设计;
⑶所设计的作品和完成的工程获得过奖励。
3.专业理论及著述:
⑴掌握建筑装饰和住宅室内装饰设计的专业技术知识;
⑵了解国内住宅室内装饰设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
⑶了解住宅室内装饰设计的标准、规范、政策、法规;
⑷在杂志和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
⑸独立完成所设计作品和工程项目的设计说明。
.助理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三级职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大专或高技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中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助理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高中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硕士研究生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高级室内装饰设计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室内装饰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