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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土地增值税怎么计算?

提问者:苦瓜老太婆2024-05-02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DP天圆地方 312024-05-04

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包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4)经当地税务机关旧房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可以视同税金扣除。(6)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按照上第一、二项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额。

时光穿梭地鱼 382024-05-19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
 纳税人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也可用下列简便算法:
 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张小小晴晴 462024-05-15

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项目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2)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包括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用。(3)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4)经当地税务机关旧房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和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包括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可以视同税金扣除。(6)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以按照上第一、二项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额。

浅葱de琴 37202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