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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由谁交?

提问者:天晟哥哥2024-05-18

税法明确规定: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按实际拥有使用权的比例分别纳税。

十年自己 242024-05-20

你好
这个按规定是由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交纳,而你们的合同上又注明了由房东交纳,这就更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  
所以,这个税应该是由房东交纳。

devilyu2266 262024-05-20

应该是该房产的所有人交,但是,如果你们没有协议的话,他不交就找你要,你如果不交的话,税务就不让你开门,最后,还是你来交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luclmars明尼苏达 412024-05-30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jessica0707 362024-05-23

开征土地使用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土地资源,使企业能够节约用地。目前土地使用税只在镇及镇以上城市开征,因此其全称为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企业实际占用城镇土地面积计算缴纳,按平方米计算。(具体计税标准各地不尽相同,一般说经济发达地区税额高,经济欠发达地区税额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国家税务总局确实的范围内制定,报总局备案)自2007年1月1日起,涉外企业也按规定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与内资企业相同。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使用人交纳,你的情况应由房东交纳,房租里应该包含土地使用税,房东是土地长期使用者!

忘记高傲 192024-05-2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第0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wongjackson 332024-05-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1988]15号)规定:  “四、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房产税应由产权所有人a企业缴纳,但财税[2009]128号文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b企业,应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a企业缴纳,a企业如果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实际使用人b企业纳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人生海海 152024-05-30

(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实际使用土地所有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liyaze0102 472024-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