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拆迁补偿营业税怎么缴需要什么手续?

提问者:古董的杂货铺2024-05-03

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德华公司应补偿被拆迁户人均90平方米,由于购入安置房屋面积较大,对于超出补偿面积的部分,德华公司拟按市场价值1万元/平方米与被拆迁户结算并收取价款10万元,德华公司每套安置房收取的10万元是否涉及营业税?会计处理时应当冲减拆迁安置成本吗?营业税处理时,有人认为,德华公司购入A公司房屋用于拆迁补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5]549号)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应当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本案例中,若认定德华公司购入房屋再行转让,则由于其购置房屋成本价已经确定,无须核定计征营业税。由于购置与转让价格相等,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即90平方米补偿不需要缴纳营业税。超过部分即每套10万元,仅需按照购置差额2万元计算纳税。

追梦的风筝123 352024-05-03

首先一点个人得到土地拆迁补偿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因为,个人不是纳税主体,而且土地拆迁补偿也不在营业税纳税范围.其次,关于开发公司要发票入账问题:如果是个人得到的土地拆迁补偿,一可以通过银行开据的付款凭证,个人签字领取即可;二是如果支付的是现金,则必须有现金收条,一般是开发公司制作付款凭证,收款方签字按手印即可.如果是单位得到的土地拆迁补偿,由企业出据收款证明.无论什么情况都不需要开发票.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只要是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补偿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就可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但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对个人房产因城市规划需要而被拆迁取得的补偿费收入,同样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您不会出现交营业税的问题,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也是免交的。

Q471468543 332024-05-04

拆迁补偿收入一般不缴纳营业税。因为,单位和个人由于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产补偿费收入,是指国家由于建设需要而收回单位和个人所占有土地使用权,从而付给单位和个人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补偿费。

超能力小怪兽 50202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