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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问山东房产税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提问者:haorantaba2024-05-28

山东房产税实施细则是:
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以上价格是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实际时为准)

蛋糕上的草莓1 132024-05-14

很高兴为你回答:
山东房产税实施细则是:
一、房地产税减免税规定  下列房地产减征、免征房产税:  
(1)新建房屋自落成之月份起,免纳3年房地产税。  
(2)翻修房屋超过新建费用二分之一的,自竣工月份起,免纳2年房地产税。  
a.从事农、林、牧业等利润较低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  
b.投资于能源、港口码头、机场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  
c.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它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  
二、房地产税税款征收  城市房地产税由房产座落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管辖。  
除从租计征另有规定外,一律改为每年征收一次,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6至9月。  
纳税义务人应在房地产评价公告后一个月内将房地座落、房屋建筑情况及间数、面积等,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如产权人住址变更,产权转移或竣工后十日内申报。免税的房地产,也要办理申报。              
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地域的不同,房产税实施细则应该也会有所差异。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whahappy502 172024-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