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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投资土地增值税是否要缴纳?

提问者:好心坏丫头2024-05-20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税字〔1995〕48号文件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所以,要看你投资的企业属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也要看你单位自身是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都不适用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条款。

丫丫由由 222024-05-22

土地投资如双方均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但评估增值部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条例所规定的转让不动产行为,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爱做美梦的鱼 282024-05-2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一、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征免税问题  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五、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  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所以,贵公司能否免征土地增值税,还要看贵公司是否为房地产公司,及所投资的企业是否从事房地产开发而有所不同。

彩衣girl 392024-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