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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房产税征收标准哪位知道?

提问者:浅葱de琴2024-05-24

一、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爱延续泉泉 312024-05-23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规定,制定本施行细则。
  第二条 在《条例》第一条规定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城市、县城、建制镇范围以外,工商企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的确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凡在开征房产税范围内的一切房产,除特定的免税房产外,均应按《条例》和本施行细则的规定缴纳房产税。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第四条 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我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会同建行、城建、房管等有关部门参考当地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五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一点二,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百分之十二。
  第六条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职工宿舍暂缓征收房产税。
  第七条 个别纳税人按规定纳税确有困难,需要给予临时性减税或免税照顾的,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烧卖吃饱了 262024-05-24

如果是首套房的话,建筑面积小于90米的,交纳总房款1%的契税;
建筑面积在90-144平米的,交纳总房款1.5%的契税;
建筑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交纳总房款3%的契税;
如果是二套房的话,不管面积大小统一为总房款的3%。
由于你是购买的一手新房,建筑面积137平米符合90-144平米之间,所以你的契税交纳标准为总房款的1.5%。

大萌萌Alice 31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