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购买外销住房的合同或协议须办理公证;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住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1)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住身份证明;
(2)交齐首期购房款;
(3)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4)申请时购房者有不低于购房价款20%的自有资金。
(5)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6)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明晰,符合政府规定的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7)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8)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
1 在中国境内具有合法居民居留身份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一般在 18 周岁以上不超过 65 周岁。
2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的以及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 有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 30% 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5 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