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贷款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户籍在福州市的常住人口;2、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4、该行认可的抵(质)押物(例如商品房、店面、存单、有价证券、保险单等)或该行认可的其他担保; 5、在该行开立储蓄账户(包括持有榕城卡); 6、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 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 借款人及配偶的职业和收入证明;
3、 抵、质押物权属证明;
4、 该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住房按揭贷款
(一)商品房按揭贷款
·特点
提供80%按揭贷款;贷款期限长。
·贷款条件
除具备个人贷款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已支付不少于20%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2、 提供相应的购房合同及有关材料。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在20年以内。
·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
(二)二手房按揭贷款
·特点
提供60%按揭贷款;手续简捷、方便。
·贷款条件
除具备个人贷款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已支付40%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2、 所购二手房须是90年以后的框架式结构的房屋;
3、 提供相应的购房合同及有关材料。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在10年以内。
·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
福州住房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购买外销住房的合同或协议须办理公证;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住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实际上要求
1、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2、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