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据我的个人了解;
比如总房价是10万首期30%就是3万按揭就是7万5年按揭月供是1300左右
利息一共是8000元10年月供是700左右
利息一共是14000左右15年月供是500多
利息一共是20000多
以上只供参考具体计算还的以当地银行为准。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南昌购房贷款计算方法:
1、等额本息还款法: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序号-1)÷〔(1+月利率)^还款月数-1〕
总利息=还款月数×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还款法: 每月月供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应还本金=贷款本金÷还款月数
每月应还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每月月供递减额=每月应还本金×月利率=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月利率
总利息=〔(总贷款额÷还款月数+总贷款额×月利率)+总贷款额÷还款月数×(1+月利率)〕÷2×还款月数-总贷款额 说明:月利率=年利率÷12 15^4=15×15×15×15(15的4次方,即4个15相乘的意思)
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政策,借贷期内凡遇国家利率调整,借款银行应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减档执行新的利率标准。例如,1998年执行新的利率标准,按当时的标准减挡后应为7.65%,由于12月7日利率调整,所以从1999年1月1日起应调整按7.20%计收利息;99年6月10日,国家对利率又进行了调整,因此,从2000年1月1日起应调整按5.94%计收利息。自1996年5月1日以来,国家已是连续7次下调利率,如果今后利率上调,借款银行也同样是从次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