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买方)提供
(1)、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 )
(3)、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及其他资产证明(如:存折)
(5)、同意房产抵押声明书,如没有共有人即由配偶签配偶承诺书即可,如有共有人需由共有在抵押物共有人处签字。
(6)、供款存折。
(7)、付首期款证明(收款收据)。
(8)、房地产买卖契约.
1、 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和贷款方案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首先需要与中介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
2、 查询公积金(如需公积金贷款)
与卖方确定购房意向后,借款人提供公积金帐号,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公积金查询,确定可贷款的金额和贷款年限。
3、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借款人与卖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交易中心要求不同,江岸、江汉、桥口、洪山等区的房屋,需在合同签好后到所在区域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
4、准备贷款资料,审核贷款资质
按揭服务公司协助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准备贷款资料,有的房屋需要由指定的评估公司进行房价评估;并且由按揭服务公司进行初步审核。
5、签贷款协议,公证,保险
款人与银行签定贷款协议和办理协议公证,同时收取费用,包括房屋保险费等。
6、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 借款人到房屋所在区的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和抵押手续,并将抵押收件收据通过按揭服务公司交贷款银行。
7、办理房产证和抵押证明
贷款人的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明办出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您的产证复印件和他项权利证明原件交银行。
8、银行放款
银行在收到借款人的以上两证后,按揭服务公司将所贷金额发放给借款人。
二手房按揭贷款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贷款申请→房地产评估→贷款审批→签订贷款合同(主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副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放贷
步骤 1、申请人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并向中介机构提出二手房代办申请; 2、申请人到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所要购买的二手房的评估; 3、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 4、银行收件、审批; 5、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6、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发放贷款; 8、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9、清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