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损坏的话,物业负责找当事人处理,或由物业处理。
自然损坏的话,从专项维修资金来维修
这主要要看物业合同 上面关于物业维修的范围。
1、物业有权发通知业主拆除。 2、物业无权强制执行拆除。 3、物业有权告知上级物业主管政府部们,要求政府执法部们来强行拆除。 4、《物业管理合同》是物业与业主的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与业主之间共同的规范。只要他签字,当然要遵守。
这个问题应区别看待:
1、如果是本单元的业主,不是蓄意破坏的情况下,弄坏单元门,物业报案抓人,显然是小题大做,即使被抓也没有什么大问题,只要说明情况,就会放人,当然损坏的单元门应该负责维修;
2、如果不是本单元甚至不是本小区的业主,擅自进入小区,弄坏单元门,物业报案抓人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不仅要赔偿损失,而且还要接受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