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答

房子在一楼,带个小院,想把小院直接做成阳光房。物业不管,但是需要出据我家单元楼上都同意的书面材料。?

这样又会给你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首先搞清楚你说的小院是你自己还是该楼层公用的。既然物业提出不敢,如果是公共部位就很难达成协议。当地的城管部门去接到举报会赶来强行拆除的,还会扣上私占公共部位的“罪名”,那估计该部位是属于公共部位了

霍爾因斯基 162024-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