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连房子都已经卖了,但是有两点,当然是履行不能了、履行不能;
2,你拖了两年明显已经超出合理期限,看来你也难以满足这点;如果还有一根救命稻草就是诉讼期限:
1,但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所以已经肯定是违约了、合理期限,虽然民事诉讼期限是两年,也就是合同相对方已经没有能力继续履行法律上没有固定的有效期
法律上没有默认的有效期,期限问题必须明示。
你们已经签了合同,那合同上可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项目?作为甲方你肯定有付款的义务,但是两年内你肯定分文未付,这已经违约在先了!而装饰公司两年内未就此事向你协商过吗?如果没有,那就证明双反已近默认或者已近造成合同的解除,你当然不需要赔偿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