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答

不属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的情况有哪些?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对不属于房屋建筑质量保修范围的情况作出以下规定;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管理;
(二)质量保修的内容。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en20120705 362024-05-28

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的情况

wangeunice 482024-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