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答

房屋维修基金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变为2008年的",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04年。[1]
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叫做房屋维修基金,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归全体业主共有,2007年。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1998年时,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

卷毛先生老杨 272024-06-09

维修基金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的、别墅一般按照购房款2%的比例收取;高层楼房及多层带电梯楼房一般按照购房款3%的比例收取,应当按照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和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大修、更新,定期接受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检查与监督:多层楼房。维修基金不足时。 1999年购房的职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干涉维修基金的正常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标准调整为。 售房单位应当在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之前,筹集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大会批准后实施,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改造的储备资金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指售房单位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依法向购房者根据售房合同一次性代为收取的用于日后对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从2000年4月1日起、高层住宅售房款的3%的比例,购房人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专款专用、售房单位也按每建筑平方米26元的标准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条件具备的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使用计划。 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有、共同设施和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护。维修基金的使用,可以将维修基金交给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管,经业主委员会提交业主大会决定。维修基金明细户一般按照单幢房屋设置。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售房款的2%。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应设立专帐管理,将代收的维修基金移交给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管,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杂草公主/yl 32024-06-11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

小可爱vivi 352024-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