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五年以后吧~~~~~
将经适房转变为商品房,条件是先住满5年.5%和土地出让款10%,再进行更名交易,补交契税1根据《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第三十条规定: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取得完全产权后,即可按商品房进行交易。
住满5年,业主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住满5年,业主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即可。
应该是买房五年后吧,还得把税补齐
好像是五年以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