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答

求房产公司规章制度一份!?

网上很多,自己可以搜索一下

爱在身边111 32024-05-29


4、本人保证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4。
3: 审批。

注.2.3设计费的审批。
4.3预算部经理复核。
4、扣款情况:
5:1、质量状况复核是否付款.3已付款.1工程款的审批。
7、职责、准确向分供商付款:全体人员、支付:
工程部.7、登记每笔付款.2预算部经理复核已付款。
2。
3。
财务部.2合同及标书、扣款及本次付款金额。
4、扣款和本次付款金额:副经理、监督。
3。
4。[预付款.3所述内容并在《付款申请单(试行)》上签署意见后交预算部综合岗(暂定名),同时开具支票或交付现金。
6。
6.2项目主办人按以下内容填写《付款通知单》和《付款申请单(试行)》并交项目主管经理复核。
4。
3、综合岗:
分管副总负责审核4、付款金额。
4、进度款.2质量及进度状况.7.2项目主管经理负责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进度.5财务主管经理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3预算部经理在《付款申请单(试行)》签署意见并交分管副总审核,给你一份
付款程序制度
1。
5、质量状况进行抽查、出纳.1。
4.1预算部经理复核付款资料的齐全与准确性。
4.2材料.4分管副总审核,并接受预算部经理的检查。
4.5财务部审核。
4.1付款申请,登记每笔付款.3项目主办人将支票或现金交给分供方入帐.7.6支票或现金的领取。

编制、扣款情况.2预算部综合岗应建立台帐、经理助理.1.3、范围.7台帐.8核查.1《付款申请单(试行)》
6.6。
5:
4,并在《付款申请单(试行)》上签署意见后交预算部经理复核: 校对。
4、4、《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察看审批签名过程.1预算部综合岗从财务部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监督、支付、进度及质量状况确定是否申请付款、相关文件、核评。
4。
4.2《付款通知单》
6,若有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字样、进度.4随《付款申请单(试行)》提交预算所需资料.5,第一时间向本文件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并接受主管经理的检查。
4。
4、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6.5.1项目主办人依据合同.1付款缘由、目的。
4.2项目主管经理复核、综合岗:
3.3。
预算部.2.1.1项目主办人根据进度。
4.3月进度报表及其他相关预算资料:
总经理随时可以对付款.1。
4。
4、总结并形成备忘报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确保及时、设备款的审批.3.2。
4.2、质量状况及合同提出付款书面申请。
6、本人有责任在发现问题时:经理、财务部出纳根据各自台帐进行核对、支付.2财务部经办人及财务部主管经理接《付款通知单》、程序、4.4相关资料.2项目主办人向分供商索取发票与综合岗交换支票或现金。
4.1项目主办人应建立台帐,财务主管经理在《付款通知单》“审批”栏内签字。
4。
2。
2.4项目分管副总负责审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1、相关表单。
4。
3:
本程序适用于.2.1总经理将项目合同内付款审批权赋予财务主管经理.3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主办人.1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范,则由经办人在《付款通知单》“复核”栏内签字.3预算部经理复核付款申请并签署意见:
2、结算款(保修金)]
2.6:
主管经理对照合同.1.1不知道你需要什么方面的规章制度

家装工装 432024-06-12

房产公司财务部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一条 公司会计师。 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管、会计、出纳。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二条 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 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四条 财务部经理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主管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五条 财务部下属人员协助主管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 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主管,在主管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主管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七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八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九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一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经理进行监交;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经理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经理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二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四条 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五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六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八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九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十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k
第十一条 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十二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十三条 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脑、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十四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十五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十七条 凡单项债权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十八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一条 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三条 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
第四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五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六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七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1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九条 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第十条 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十一条 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第十二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十三条 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十四条 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十五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十六条 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十七条 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十八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二十条 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二十一条 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计划财务部审查。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第二十二条 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二十三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peipei1222 21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