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答

求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及怎样申购能申购多大面积,上海的?

实施日期
上述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购买一套三居室、女性年满28周岁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
(四)家庭人员较多,购买一套二居室,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按照下列标准供应.2万元(含7,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三。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2万元),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购买一套一居室,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
二: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三)4人及以上家庭、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
一。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丧偶。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喵咪天才 272024-05-16

实施日期
上述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购买一套三居室、女性年满28周岁根据《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规定。
(四)家庭人员较多,购买一套二居室,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按照下列标准供应.2万元(含7,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三。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2万元),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购买一套一居室,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准入标准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
二: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三)4人及以上家庭、供应标准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
一。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丧偶。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制订本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如下

我爱吃土豆儿 15202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