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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契税应如何缴纳对合作建房行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一、营业税 (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 十七,问:对合作建房行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 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具体的交换方式也有以下两种: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税目征税。

尛小尛111 422024-06-11

一、营业税 (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 十七,问:对合作建房行为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 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具体的交换方式也有以下两种: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税目征税。

摇滚小青蛙 472024-06-13

合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合作建房的方式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第二种方式是双方分别以土地使用权、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合作建房的会计处理,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第一种方式,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第二种方式,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发[1995]156号,以下简称《解答》)规定,合作建房的第一种方式,双方应分别缴纳营业税;第二种方式,则要视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是否共同承担合营企业的风险来确定是否缴纳营业税。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一种方式还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面举例分析合作建房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ID换了又换 34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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