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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谁了解了解过的都来说说?

有多种分类方式: 1、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方式分为:出让、划拨两种方式。 2、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性质分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3、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土地用途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过去笼统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当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小样儿同学 62024-05-27

有多种分类方式: 1、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方式分为:出让、划拨两种方式。 2、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取得的性质分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 3、国有土地使用权,按土地用途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过去笼统的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当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大力非水手 412024-05-21

所谓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是有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法不同,也就决定其权利的不同。由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换句话说,可以进入市场。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则不能进入市场,只有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方能享受同样的权益

Elena小妞仔 232024-05-24

1、国有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 (1)存续期间届满。 (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3)土地灭失。2、国有土地使用权消灭的后果 (1)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收回而消灭的,国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给予一定补偿。 (2)国家提前收回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根据土地使用人已经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3)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存续期间届满而消灭时,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的建筑物、其他附属物由国家无偿取得。

诗酒趁年少r 17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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